先说结论:能,但看你属于哪一类。联邦禁令到2027年1月1日才废止,工签还剩183天以上的可以买,安省那25%的税跟禁令没关系,照样要交。
先说结论:禁令还在,整个大多伦多地区都算在内。这条联邦禁令2023年1月1日生效,2027年1月1日废止。所以真正该问的不是"有没有这条法",而是"它管不管得到我"。因为例外比大多数人以为的多,而且安省还有一个25%的税,跟这条禁令完全是两回事。
禁令到底还在不在?
在。《非加拿大人购买住宅物业禁止法》写得很直白:非加拿大人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任何住宅物业。2023年1月1日生效。
本来是2025年1月1日到期的。2024年2月4日,加拿大财政部宣布这条原定2025年1月1日到期的禁令延到2027年1月1日。CMHC那边有联邦的官方解读。
"非加拿大人"到底指谁?不是加拿大公民、不是永久居民、也没有印第安人法登记身份的,都算。公司也算。境外注册的公司算;在加拿大注册但没在加拿大交易所上市、又被非加拿大人控制的公司,同样算。配套法规把"控制"定在10%:股权价值或投票权占10%以上就算,实际控制也算。10%这条线很低,很多人根本没觉得自己那个持股结构算"外资"。
什么算"住宅物业"?
三个单元以下的房子,再加上独立的公寓单位。独立屋、半独立、镇屋、共管公寓,连带的土地也在内。
有两样不在里面。四个单元以上的楼完全不受这条法管。另外法规写明,不在人口普查大都市区或人口普查聚集区范围内的物业,不算住宅物业。
第二条在这边没用。多伦多和周边这一圈全在人口普查大都市区里,所以整个大多地区照管不误。真正在范围外的,是度假区和安省的小镇。
谁可以不受限制?
四类人,条件写得很死。法规原文:
持工签的。 购买当天,工签或工作许可还剩183天以上有效期,而且之前没买过超过一套住宅物业。
留学生。 在指定学习机构注册,前五个纳税年度该报的税都报了,那五个自然年每年在加拿大待满244天,只买一套,价格不超过50万加元。
难民申请人和受保护人士。 难民保护申请已被转交难民保护司的外国国民,以及已经获得保护身份的人。
跟符合条件的配偶一起买的。 配偶或同居伴侣是公民、永久居民、印第安人法登记身份,或者本身就属于例外的,就可以一起买。
外国政府因外交用途购买,法条里另有规定。
哪些情况根本不算"买"?
有几种转让压根不算"购买",禁令自然也管不到。法规列了这些:因死亡、离婚、分居或赠与取得的;把单位租给租客;法案生效之前设立的信托项下的转让;有担保债权人行使担保权益产生的转让;以及非加拿大人为开发目的取得的。
租这一条比看上去重要。已经持有大多伦多房产的非加拿大人,照样可以继续出租。这条法管的是买,不是持有。
真买了会怎么样?
交易本身有效,但代价不小。法条明确写着,违反第4条不影响该住宅物业买卖的有效性,所以已经成交的,不会因为违法被撤销。
但这是刑事罪,罚款最高一万加元。而且不只罚买家。任何教唆、诱使或协助非加拿大人购买的人,同样要负责,指使这件事的公司高管和董事也一样。说白了,经纪、律师、贷款方都在里面。
定罪之后,高等法院可以下令把房子卖掉。条文写得很清楚,不让人从中获利:付给这位非加拿大人的所得,不能超过他当初的买入价。
2027年1月1日一到,安省那25%的税是不是也没了?
不是。非居民投机税是省级的税,跟联邦这条法完全是两码事。安省财政厅公布的税率是25%,2022年10月25日起生效。安省境内任何地方的住宅物业,由外国国民、外国公司或应税受托人购买的,都要交。
这25%是加在普通土地转让税上面的,而多伦多要交两份,省的和市的。我们这篇多伦多土地转让税讲了普通那部分怎么算。
省里也有退税。买家在契约登记之日起四年内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,可能可以申请永久居民退税。条件都在财政厅页面上,写得很严,别想当然,先看清楚再说。
以上都是上述几个机构公开发布的内容,读取日期是2026年9月7日,不是法律或税务意见。身份卡在线上的,签字之前找专业人士看一下自己的具体情况。
要买要卖的,实际该怎么办?
临时居民:先搞清楚自己属于哪一类例外,再去写offer,别反过来。183天那条是按购买当天算的,工签一天天在少,你还在看房的时候就可能已经越线了。
卖家:买家有没有资格,跟别的成交风险是一回事。这是买家律师该管的,而且放在条件期问,比等到成交日再问强太多。
要按废止日期做计划的:按已经公布的东西做计划。这部法案2027年1月1日废止。之后规则长什么样,上面这几个机构都还没公布,所以今天写的offer,就按今天的规则写。
想算算在这边买房到底要花多少,买房页面把流程走了一遍,土地转让税计算器一次给你省和市两笔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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